关于公开选拔赴国(境)外交流学生的通知
根据我校与国(境)外各姊妹校的教育交流协议,本着学校培养国际复合型人才的宗旨,现面向在校生选拔2019年秋季赴国(境)外姊妹校交流学习的学生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台湾地区各姊妹学校相关信息介绍如下:
1. 台湾健行科技大学:拟派学生数量不超过5名
★费用:我校收取在校剩余学年学费,对方大学按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收取一学期学费,学费及住宿费总计每学期约1.2万元人民币,生活费每月大约2000—3000元人民币,自行负担。
★交流期限:一学期
★申请条件:我校在读本、专科一、二、三年级学生
★ 与我校相关专业:电子工程、机械工程、土木工程、企业管理、行销与流通、财务金融、国际企业经营、餐旅管理、应用外语等。
2. 台湾屏东科技大学:拟派学生数量不超过5名
★费用:我校收取在校剩余学年学费,对方大学按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收取一学期学费,学费、住宿费、体检费等费用总计每学期约1万元人民币,生活费每月大约2000—3000元人民币,自行负担。
★交流期限:一学期
★申请条件:我校在读本科二、三年级学生
★ 与我校相关专业:农园生产、生物科技、动物科学与畜产、植物医学、食品科学、机械工程、土木工程、财务金融、农企业管理、企业管理、工业管理、餐旅管理。
3. 台湾大仁科技大学:拟派学生数量不超过5名
★费用:我校收取在校剩余学年学费,对方大学按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收取一学期学费,学费、住宿费、体检费等费用总计每学期约1.2万元人民币,生活费每月大约2000—3000元人民币,自行负担。
★交流期限:一学期
★申请条件:我校在读本、专科一、二、三年级学生
★ 大仁科技大学与我校相关专业:药学、生物科技、食品科技、宠物照护暨美容、资讯应用及管理、行销与流通管理、应用外语、餐旅管理。
注:学生赴台湾交流一学期,我校住宿费不减免。
二、韩国各姊妹学校具体介绍如下:
1. 韩国国立全北大学:拟派10名学生
★ 费用:我校收取剩余学年学费,交换学习期间对方大学免学费
学生个人负担住宿费生活费每学期1000美元左右(包括一学期的住宿费和每周一至周五一日三餐的费用,周六周日餐费自理,假期住宿费另交)
★申请条件:我校在读本科大一、大二学生
★ 赴全北大学学习专业:
(1)没有韩语基础的学生可选择在全北大学语学堂学习韩国语;
(2)有韩语基础的学生可以学习与国内专业相关的课程或选择
学习韩语考级课程。
2.韩国建国大学(忠州校区):拟派10名学生
★ 费用:我校收取剩余学年学费,交换学习期间对方大学免学费
及住宿费(假期住宿费另交),学生个人生活费每个月3000元人民币左右。
★申请条件:我校在读本、专科大一、大二学生
★ 赴建国大学学习专业:
(1)没有韩语基础的学生可选择在建国大学语学堂学习韩国语;
(2)有韩语基础的学生可以学习与国内专业相关的课程或选择学
习韩语考级课程。
3.韩国庆南大学:拟派2名学生
★ 待遇:我校收取剩余学年学费,对方大学免收交换学习期间学费,学生个人负担住宿费、生活费,住宿费每24周约6000元人民币,生活费每月约1800元左右。
★申请条件:我校在读本、专科大一、大二学生
★ 赴庆南大学学习专业:
(1)没有韩语基础的学生可选择在庆南大学语学堂学习韩国语;
(2)有韩语基础的学生可以学习与国内专业相关的课程或选择学
习韩语考级课程。
注:赴韩国大学交换学习期限:一年。在国外学习期间国内免收一年住宿费。
三、报名条件:
1、我校在校生(按每所学校具体要求学生所在年级)。
2、热爱祖国,具有较高的思想品德修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,遵纪守法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。
3、学习刻苦,能较好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考试成绩良好,在校期间总计挂科科目不超过三科。
4、身体健康,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;品行端正,无不良嗜好,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情形。
5、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和经济背景,能承受赴国外留学的费用,无拖欠学费的情形。
6、具备一定基础的韩国语言能力(无韩国语基础的学生可申请,出国之前须参加培训)。
7、愿意遵守学校制定的公派交流项目的相关规定。
四、办理流程:
1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面向全校发布通知。 (2019.4.14)
2、有意参加交换生项目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本人到所在学院
辅导办报名。(2019.4.19截止)
3、各学院将符合初审条件的学生名单统一报到国际合作与交流
处。(2019.4.23截止)
4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组织报名学生填写《吉林农业科技学
院学生校际交流出国留学报名申请表》,并对学生进行面试,根据学
生的学习成绩、个性、韩国语基础、在校综合表现以及学生是否适合
此交流计划等情况,以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。
5、面试合格后,学生领取审批表,经所在学院、学生处、教务
处会签同意,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,报主管校长批准。
6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与学生签订留学协议并负责办理出国手续。
7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学生派出手续办理工作,学生正式被
国(境)外院校接收或录取并办好签证后,起草学校正式文件,学校
批准后,抄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、计财处及学生所在学院等相关
部门。
五、联系方式:
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联系人:闫玲玲 金晶 联系电话:63509632